项目 |
工作内容 |
检查考核细则 |
1 |
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每天8:00—12:00;14:00—18:00为上班时间;有事需事先请假,请假按相应请假制度执行。 |
迟到、早退各扣1分;脱岗扣2分 |
2 |
每日上班期间不少于2次巡检、巡修。 |
未及时巡检、巡修扣2分 |
3 |
对于各公寓的报修要及时处理,做到小修不过当日大修不过本周。 |
未及时修理扣2分 |
4 |
认真作好巡查、维修记录,对于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楼长报告。 |
未及时记录或报告各扣1分 |
5 |
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保持着装整洁,形象良好。 |
不穿工作服、不佩带工作证各扣1分;仪表不整齐扣2分 |
6 |
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吸烟。 |
饮酒、吸烟各扣4分 |
7 |
工作期间严禁做私活。 |
做私活扣10分 |
8 |
工作期间要注意节水、节电,避免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 |
造成浪费扣5分 |
9 |
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安全。 |
违规操作扣5分 |
10 |
熟悉各公寓楼的供热、供水、供电等管道阀门。 |
不熟悉者扣2分 |
11 |
维修材料必须做到以旧换新,对于可修复材料必须修复使用,公寓各种材料不得私自使用于公寓外。 |
浪费材料扣3分;私用材料扣6分、并对材料进行双倍赔偿 |
12 |
对于公寓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理。 |
延误处理时间扣2-6分 |
13 |
员工相处必须团结一致、不得有推诿扯皮和打骂现象。 |
不团结扣2分;有打、骂者扣5分 |
14 |
对上级领导和考核人员提出的问题,要立即纠正。 |
不及时纠正扣3分 |
15 |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收取维修费,不准索要学生物品。 |
收取维修费、索要物品各扣5分 |
16 |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
不服从扣1-5分 |
17 |
本规定未明确事宜但又属于工作范围内,未履行工作职责。 |
酌情扣分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