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诞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事经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雷锋精神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最根本的在于雷锋精神的品格魅力和内在价值。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发表、学习雷锋活动在中国大地兴起之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精辟地概括了这座精神丰碑即雷锋精神的科学内涵。毛泽东曾对身边工作人员说:“学习雷锋,不是学他哪一两件事迹,也不只是学他的某一方面的优点,而是要学他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学习他长期一贯地做好事,而不做坏事;学习他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半个世纪以来,党中央倡导学习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雷锋精神在传承中不断吸纳时代的新气息、新元素,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激励一代代人自觉地把个人的追求和奋斗同党的事业、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前途联系起来,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历史证明:雷锋精神已超越了雷锋的个人行为和具体事迹,是雷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的理性升华,因而才具有穿越时空的伟大力量。
雷锋精神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它是一种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新时期爱国主义精神,是一种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是一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是一种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是一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其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精神。雷锋精神同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在一起,书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彰显着我们党的先进本色,象征着我们党的蓬勃生机;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崇高精神境界的向往和对美好道德风尚的追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结合在一起,是中华民族构建精神家园的纽带。高举雷锋精神这面永不褪色的旗帜,是我们党的一项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始终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弘扬雷锋精神,永远是时代的最强音,永远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旋律。
当前,世情、国情都在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国际局势风云变幻,综合国力竞争空前激烈;我国改革开放的航船涉入深水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业进入攻坚阶段。随着时代的发展,雷锋精神这座不朽的丰碑,必将越来越焕发出夺目的光彩,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公共性日益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公共生活也因此成为现代文明社会成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公共性为基本特征的现代文明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是公共生活的参与者,都希望实现公共生活有序化、制度化。而维持公共秩序的有序运行,既要靠外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规约,还应有内在的道德规范的制约和理想人格的引领。也就是说,现代社会公共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优良的法律制度,而且需要具有优良道德品质的公民。正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所说:“那些先进的现代制度要获得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人的现代人格、现代品质。”威尔•金里卡在其《当代政治哲学》一书中也指出,为了平衡个人利益,人们建立了一些程序性的制度、机制,但只有这些制度和机制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定水准的公民品德和公共精神。
雷锋用自己短短22年的青春谱写的道德精神的不朽赞歌,集中体现了现代公民人格和公共精神的核心要求。雷锋一生做了无数的好人好事,而且其善举对象大多是生活中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他的每一次善举都让受助人真实地感受到了关爱、互助的人间真情。雷锋精神蕴含着现代社会公共生活中、尤其是陌生人社会人际交往中理应遵循的一种行为规范,即关爱他人、顾及他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他人。众所周知,陌生人社会并不必然是人情冷漠的社会。
倘若陌生人社会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像雷锋那样,时刻注意自己的德行培育和品格培养,时刻关心、关爱他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并将善待和帮助他人上升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或生活态度,让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平等的权利和做人的尊严,使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不受漠视和践踏,就会形成“我善待他人、善待社会,他人也善待我、回报社会”的优良社会氛围。在这种优良的社会秩序下,道德的人会拥有更多获得幸福的机会,而这样的道德社会又可以催生人们更强烈的生存欲望和幸福期待。雷锋那种助人为乐、给人以春天般温暖,服务人民、给社会以秋天般奉献的伟大精神,是现代文明公民崇尚和追求的一种伦理精神和精神气质,是现代文明社会形成优良社会秩序的价值诉求,也是一个民族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