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首长、机关的责任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七条 队列指挥方法
第三章 队列队形
第十条 列队的间距
第十二条 旅的队形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五条 跨立
第十七条 停止间转法
第十九条 立定
第二十一条 行进间转法
第二十三条 坐下、蹲下、起立
第二十五条 宣誓
第二十七条 携枪
第二十九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
第三十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三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
第三十四条 其他武器的操持
第三十五条 集合、离散
第三十七条 出列、入列
第三十九条 队形变换
第四十一条 分队、部队敬礼
第四十三条 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五条 卫兵执勤动作
第六章 分队乘坐交通工具
第四十八条 乘坐客车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直升机)
第五十三条 国旗的掌持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
第五十九条 院校迎送军旗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和权限
第六十二条 阅兵指挥
第六十四条 师级以上部队阅兵
第六十六条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九章 仪式
第六十九条 升国旗仪式
第七十一条 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第七十三条 组建仪式
第七十五条 授装仪式
第七十七条 首次单飞、停飞仪式
第七十九条 军人退役仪式
第八十一条 迎接烈士仪式
第八十三条 迎外仪仗仪式
第八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
第八十六条 武警部队适用
第八十八条 特别规定的适用
附 录
附录二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录四 符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按照有关条令、条例和战区、军兵种制定的规章执行。
第四条 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令,起表率作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三)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第二章 队列指挥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队列左侧中央前或者偏后,必要时在队列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队列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队列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见附录二)。
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换及敬礼、礼毕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一)指挥位置正确;
(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五)认真清点人数、检查着装,按照规定组织验枪;
第三章 队列队形
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他队形。
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一)班的队形(见图1—图4)
班通常按照身高列队,必要时按照战斗序列列队。
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排纵队,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
(三)连的队形(见图7—图9)
连横队,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并列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右侧,前列为连长、副连长,后列为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前,前列为连长、政治指导员,后列为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后列中央为副连长)。
营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营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营部所属人员编为三列(路)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
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营部右侧,前列为营长、副营长,后列为政治教导员(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纵队时,位于营部前,前列为营长、政治教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营长(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后列为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
旅的基本队形,分为营横队的旅横队、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和旅纵队(示例见图13—图15)。
营并列纵队的旅横队,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旅机关按照编制序列以及旅队形性质,编成纵队或者横队,位于第一营前或者右侧。
旅指挥员的列队位置:各种队形中,旅指挥员成二路。横队时,位于旅机关右侧,右路为旅长、副旅长、参谋长,左路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纵队时,位于旅机关前,左路为旅长、副旅长、参谋长,右路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
第十三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立正
口令:立正。
第十五条 跨立
口令:跨立。
第十六条 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动作应当迅速。
(一)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口令:向后——转。
第十八条 行进
(一)齐步
口令:齐步——走。
(二)正步
口令:正步——走。
(三)跑步
口令:跑步——走。
(四)便步
口令:便步——走。
(五)踏步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见图21)。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口令:右(左)跨×步——走。
2.向前或者后退
后退×步——走。
(七)礼步
口令:礼步——走。
(八)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行进
第十九条 立定
要领:齐步、正步和礼步时,听到口令,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再按照上述要领进行。
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齐步换跑步,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听到动令,即换跑步行进。
跑步换齐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齐步行进。
踏步换齐步或者跑步,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者跑步行进。
(一)齐步、跑步向右(左)转
要领:左(右)脚向前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左)约45度,身体向右(左)转90度时,左(右)脚不转动,同时出右(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二)齐步、跑步向后转
要领:左脚向右脚前迈出约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约45度,以两脚的前脚掌为轴,向后转180度,出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第二十二条 敬礼、礼毕和单个军人敬礼
(一)敬礼
口令:敬礼。
2.注目礼
3.举枪礼
口令:向右看——敬礼。
(二)礼毕
要领:行举手礼者,将手放下;行注目礼者,将头转正;行举枪礼者,将头转正,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前踵轻轻着地,同时左手放下,成持枪立正姿势。
要领:单个军人在距受礼者5-7步处,行举手礼或者注目礼。
携带武器(除背枪)等不便行举手礼时,不论停止间或者行进间,均行注目礼,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
(一)坐下
口令:坐下。
2.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坐下
使用折叠写字椅的靠背或者写字板时,应当按照“打开靠背”或者“打开写字板”的口令,调整折叠写字椅和坐姿;组合使用写字板时,根据需要确定组合方式和动作要领。
要领:听到“放背囊(背包)”的口令,两手协力解开上、下扣环,握背带;取下背囊(背包),上体右转,右手将背囊(背包)横放在脚后,背囊(背包)正面向下,背囊口向右(背包口向左);按照口令坐在背囊(背包)上。携枪(筒)放背囊(背包)时,先置枪(架枪、筒),后放背囊(背包)。
口令:蹲下。
(三)起立
要领:全身协力迅速起立,左脚取捷径靠拢右脚(蹲下时,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或者成持枪、肩枪(筒)立正姿势。
携背囊(背包)起立时,当听到“取背囊(背包)——起立”的口令后,按照放背囊(背包)的相反顺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脱帽、戴帽
口令:脱帽。
坐姿脱帽时,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置于桌(台)面前沿左侧或者膝上,使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
口令:戴帽。
(三)携枪(筒)时,用左手脱帽、戴帽。
第二十五条 宣誓
宣誓完毕。
听到“宣誓完毕”的口令,将手放下。
整理着装,通常在立正的基础上进行。
要领:两手(持自动步枪时,将枪夹于两腿间)从帽子开始,自上而下,将着装整理好(必要时,也可以相互整理);整理完毕,自行稍息;听到“停”的口令,恢复立正姿势。
(一)肩枪
(二)持枪
持枪转动时,除按照徒手动作要领外,听到预令,将枪稍提起,拇指紧贴于右胯,使枪随身体平稳转向新方向,托前踵(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成立正姿势持自动步枪时,使背带落在左肩,左手握护盖(或者护木),右手握握把,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枪口朝向左下方。
持枪时,听到行进口令的预令,将枪提起,使枪身略直,拇指贴于右胯,使枪身稳固,其余要领同徒手。
持枪立定时,在右脚靠拢左脚后,迅速将托底钣(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其余要领同徒手。
口令:枪靠右肩——坐下。
携95式自动步枪坐下时,听到“右手扶枪——坐下”的口令,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同时将枪置于右小腿前侧,枪身与地面垂直,枪面向后;右手自然扶握上护盖前端,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枪坐下时,听到预令,右手移握下护手前端,使背带从肩上滑下,将枪取下。
(一)肩筒
(二)携筒坐下
要领:携40火箭筒坐下时,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尔后筒靠右肩、筒面向左,右手自然扶握护板,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筒坐下时,听到预令,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右手移握提把,将筒取下。
蹲下时,40火箭筒的携带方法不变,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
(一)成立正姿势持120反坦克火箭筒(连用,下同)时,右手自然下垂扶握筒身右侧,筒口在右脚外侧与脚尖平齐。
第三十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1.肩枪换挂枪
要领: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沿背带移握护木,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使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表尺中央部位位于衣扣线;右手移握枪颈(折叠式冲锋枪,握复进机盖后端),左手放下(阅兵等时机左手可握护木),成挂枪立正姿势。
03式自动步枪手,左手掌心向下取捷径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移握护盖前端,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使枪身的上机匣销对正衣扣线,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右手移握枪颈,左手放下(阅兵等时机左手可握护盖),成挂枪立正姿势。
2.挂枪换肩枪
要领:右手移握护木(95式自动步枪,移握上护盖前端;03式自动步枪,移握护盖前端),左手移握背带;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右肩,枪口向下,枪身垂直;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1.肩枪换背枪
要领:左手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掌心向后移握准星座(95式自动步枪,握准星座与上护盖连接部位);两手协力将枪上提,左手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
口令:肩枪。
(三)挂枪、背枪互换
口令:背枪。
2.背枪换挂枪
要领:右手掌心向前移握准星座,稍向上提,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右手移握枪颈(折叠式冲锋枪,握复进机盖后端),左手放下或者握护木,成挂枪立正姿势。
03式自动步枪手,右手掌心向前移握准星座,稍向上提,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右手移握枪颈,左手放下或者握护盖前端,成挂枪立正姿势。
1.提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距身体约10厘米,枪面向后,手约同肩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握护木(03式自动步枪,握护盖前端);右手移握握把,右臂伸直;将枪轻贴右侧,枪身要正,并与衣扣线平行;右大臂轻贴右胁,左手迅速放下,成提枪立正姿势(见图35)。
口令:枪放下。
(五)81式自动步枪、03式自动步枪的提枪、端枪互换
口令:端枪。
2.端枪换提枪
要领:听到“提枪”的口令,继续向前3步,于左脚着地时,左手收至右胸前,右手向前下方推枪;右脚再向前1步,右手移握握把;于左脚着地时,将枪收至提枪位置,左手放下。
(一)托枪、枪放下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15厘米,枪面向右(狙击步枪,枪面向后),手心约与肩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握表尺上方);将枪上提,左手将枪面转向前(狙击步枪,枪面转向左),同时右手拇指贴于托后踵(狙击步枪,贴于托前踵),余指并拢握托底钣,两手协力将枪送上右肩(弹匣与肩同高),左手迅速放下;枪身要正,托后踵与衣扣线齐(狙击步枪,枪面与衣扣线平行);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成托枪立正姿势(见图37)。
口令:枪放下。
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下压枪托,臂伸直,使枪离肩,同时左手接握上护盖前端,枪身垂直,枪面向前;两手协力将枪面转向右,尔后右手移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口令:肩枪。
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25厘米,枪面向右,准星座约与肩同高,小臂轻贴枪身,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尔后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向左后拉平;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送上右肩,右大臂轻贴右胁,枪身垂直,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要领: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转到右肩前,离身体约25厘米,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接握表尺上方),枪面稍向右后;右手握调节器附近(狙击步枪,移握上背带环下方),枪身垂直,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三)背枪、枪放下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胸前(95式班用机枪,同时左手握下护手前端),左手将背带向左拉平;两手将枪挂在颈上,右手移握下背带环(95式班用机枪,移握托底);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背后,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伸出,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
要领:右手握下背带环,左手在左胸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身体前方,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脱出,右手移握上背带环下方(95式班用机枪,移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两手将枪从颈上取下,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一)肩筒换托筒
要领:用右手腕的旋转力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将筒上提,筒身垂直;右手打开肩托,五指并拢移握筒尾,两手协力将筒送上右肩,使肩托卡于肩上,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筒身要正,握把向下,左手放下,成托筒立正姿势(见图38)。
口令:肩筒。
第三十三条 120反坦克火箭筒手的操筒
口令:扛筒。
(二)扛筒换持筒
要领:左手握提把中部,右脚后撤一大步,两腿微屈,上体倾斜,两手协力将筒身置于身体右侧,右脚收回,筒口在右脚外侧与脚尖取齐,右手自然下垂扶握筒身右侧,拇指根部贴于筒尾背带环处,成立正姿势。
其他武器操持的动作要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集合、离散
集合,是使单个军人、分队、部队按照规范队形聚集起来的一种队列动作。
1.班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看齐。
口令:成班纵队(二路纵队)——集合。
成班二路纵队时,单数士兵在左,双数士兵在右。
口令:成排横队——集合。
口令:成排纵队——集合。
3.连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横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横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营集合,通常规定集合的时间、地点、方向、队形、基准分队以及应当携带的武器、器材和装具等事项。
营长以口令指挥集合时,参照本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实施。
旅集合,参照营集合的规定实施。
离散,是使列队的单个军人、分队、部队各自离开原队列位置的一种队列动作。
口令:各营(连、排、班)带开(带回)。
2.解散
要领:队列人员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一)整齐
口令:向右(左)看——齐。
要领:基准兵不动,其他士兵向右(左)转头(持枪时,听到预令,迅速将枪稍提起,看齐后自行放下;持120反坦克火箭筒时,听到预令,左手握提把,右手握握把,提起发射筒,看齐后自行放下),眼睛看右(左)邻士兵腮部,前四名能通视基准兵,自第五名起,以能通视到本人以右(左)第三人为度;后列人员,先向前对正,后向右(左)看齐;听到“向前——看”的口令,迅速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
向前——看。
一路纵队看齐时,可以下达“向前——对正”的口令。
口令:报数。
必要时,连也可以统一报数。
第三十七条 出列、入列
(一)单个军人出列、入列
口令:×××(或者第×名),出列。
(1)位于第一列(左路)的军人,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取捷径出列。
(3)位于最后一列(右路)的军人出列,先退1步(右跨1步),然后,按照本条有关规定从队尾出列。
口令:入列。
(二)班(排)出列、入列
口令:第×班(排),出列。
2.入列
要领:听到“入列”的口令后,由入列班(排)指挥员答“是”,并用口令指挥本班(排),以纵队形式从队尾(位于第一列的班取捷径)入列。
横队和并列纵队行进以右翼为基准,纵队行进以左翼为基准(一路纵队行进以先头为基准)。
(二)停止,指挥员应当下达“立——定”的口令。听到口令,按照立定的要领实施,分队的动作要整齐一致;停止后,听到“稍息”的口令,先自行对正、看齐,再稍息。
队形变换,是由一种队形变为另一种队形的队列动作。
横队变纵队:
行进间口令:向右转——走。
停止间口令:向左——转。
要领:停止间,按照单个军人向右(左)转的要领实施;行进间,按照单个军人向右(左)转走的要领实施。分队动作要整齐一致;队形变换后,排以上指挥员应当进到规定的列队位置。
1.班横队变班二列横队
要领:变换前,先报数。听到口令,双数士兵左脚后退1步,右脚(不靠拢左脚)向右跨1步,左脚向右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之后,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间隔1步,向左离开。
要领:听到“间隔1步,向左离开”的口令,取好间隔;听到“成班横队——走”的口令,双数士兵左脚左跨1步,右脚(不靠拢左脚)向前1步,左脚向右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左侧,自行看齐。
口令:成班二路纵队——走。
4.班二路纵队变班纵队
成班纵队——走。
(三)连纵队和连并列纵队的互换
停止间口令:成连并列纵队,齐步——走。
要领: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踏步,其他排和连部逐次进到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左侧踏步并取齐,然后,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
2.连并列纵队变连纵队
行进间口令:成连纵队——走。
连、排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听到口令,连长向左前1步,进到副连长前方踏步,政治指导员向前2步,进到连长右侧继续踏步,副政治指导员向右前1步,进到副连长右侧继续踏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右跨半步并踏步),排长、司务长进到预定列队位置继续踏步,取齐后照直前进。
1.营横队(营并列纵队)变营纵队
行进间口令:成营纵队——走。
2.营纵队变营横队(营并列纵队)
行进间口令:成营横队(营并列纵队)——走。
3.营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按照本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实施。
旅的队形变换,参照营队形变换的规定实施。
方向变换,是改变队列面对的方向的一种队列动作。
停止间,通常是左(右)转弯或者左(右)后转弯,必要时可以向后转。
行进间口令:左(右)转弯——走,或者左(右)后转弯——走。
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时,第一列轴翼士兵停止间用踏步、行进间用小步,外翼士兵用大步行进,保持排面整齐,边行进边变换方向,转到90度或者180度后,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后续各列按照上述要领,保持间隔、距离,取捷径进到前一列转弯处,转向新方向跟进。
停止间,通常是左(右)转弯,或者左(右)后转弯,必要时可以向后转。
行进间口令:左(右)转弯——走,或者左(右)后转弯——走。
数路纵队方向变换时,按照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的要领实施。
(一)停止间敬礼
(二)行进间敬礼
第四十二条 班的置(架)枪、取枪
(一)置枪
要领: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将枪放在右脚外侧前,枪面向右,托后踵(95式自动步枪托底)与脚尖齐。
班用机枪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将弹盒袋(95式班用机枪弹鼓)放在左脚前。
40火箭筒副射手,先放自动步枪,要领同自动步枪手;后放弹药背具,要领同班用机枪副射手。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一齐放手回原位,全班成立正姿势。
口令:架枪。
(三)取枪
要领:81式自动步枪手、03式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或者护盖)取枪。
班用机枪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左手折回脚架,取枪。
40火箭筒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提把取筒,左手折回脚架后移握护板,右手将提把扳向左,然后,按照肩筒的要领将筒送上右肩。
第四十三条 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四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纵队时,副连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左跨半步,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营长向前1步,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副政治指导员(副营长)左跨半步,教导员后退1步;副旅长、参谋长向前1步。
营门卫兵持自动步枪时,可双手持枪或者挂枪。礼宾哨等其他固定哨位的卫兵可肩枪或者持枪。执行临时勤务的卫兵,操枪姿势可根据上级要求执行。佩带手枪时,通常将枪系于外腰带(编织外腰带)上;穿戴战斗装具时,将枪置于枪套内,弹匣置于弹匣套内。携带警棍时,将警棍置于外腰带(编织外腰带)上,位于左胁下。
要领:来人距哨位5-7步时,卫兵右(左)臂抬起,五指并拢,掌心向前,面对来人提示:“请留步”;尔后向来人敬礼:“请出示证件”。卫兵伸出左手自然接证,验证后仍然用左手将证件还给来人;其他卫兵保持警戒。
要领:接班卫兵距离交班卫兵2-3步,两人相互敬礼,相向面对面站立,协同观察周围情况。需要交接枪支时,交班卫兵枪面向前、枪口朝上将枪交给接班卫兵;接班卫兵接过枪支,与交班卫兵并肩站立;舰艇等不便并肩站立的,接班卫兵可半面向左转。听到领班员下达“验枪”口令后,交班卫兵将弹匣交给接班卫兵,接班卫兵认真验枪、清点子弹。领班员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字。接班卫兵挂枪后,进入哨位。
第四十六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照军兵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乘坐运输车
(一)登车、下车
下车。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通常由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口令:开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分队乘坐客车,通常在客车右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口令:登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编制序列,由后至前依次就坐,也可根据车长指定位置就坐,并系好安全带;车长位于车内右前方,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内左前方和右后方,安全员位于左后方。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携带携行物资登车时,按照先物资后人员的顺序进行;听到车长“开始装载”的口令后,乘车人员将物资放置在客车行李舱指定位置;装载完毕后,车长检查装载情况。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二)开车、停车
停车。
第四十九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顺利行进,根据需要,在车辆必经的交叉路口和复杂路段,可以设置调整哨。
(二)调整指挥的要领
2.示意车辆左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右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45度,左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右)平直,向右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水平摆向右侧,与两肩略成一线。
4.示意车辆由左向右直行:调整人员通常位于车辆行进路线一侧,面向公路。徒手时,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尔后,左臂向左平伸(要领同右臂),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左臂向右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左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
第五十条 乘坐火车
口令:登车。
要领:听到“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二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车厢门登车,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行李架上或者集中放置。车厢长位于车厢门附近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厢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厢,登车完毕”。
第五十一条 乘坐舰(船)艇
口令:登舰(船)。
要领:听到“登舰(船)”的口令后,乘舰(船)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登舰(船)地点登舰(船),按照舰(船)艇乘用要求到达指定的位置就位。枪支、背囊(背包)通常随身携带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第五十二条 乘坐飞机(直升机)
口令:登机。
要领:听到“登机”的口令后,乘机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舱门登机。乘坐客机的人员,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并系好安全带;乘坐无固定座位的运输机、直升机时,根据舱室实际情况,确定乘坐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适当位置,安全员的位置由机组人员指定。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第七章 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
国旗由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
扛旗要领:右手将旗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见图41);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开始行进。
要领:升旗时,掌旗员将旗交给护旗兵,协力将国旗套(挂)在旗杆绳上并系紧,掌旗员将国旗抛展开的同时,由护旗兵协力将旗升至旗杆顶。
下半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徐徐降至旗顶与旗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再降下。
第五十五条 军旗的掌持
掌旗员通常由连、排级军官或者士官充任,护旗兵由士兵充任。掌旗员和护旗兵应当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魁梧匀称的体形。
掌持军旗的姿势分为持旗、扛旗和端旗。
扛旗要领:听到“齐步——走”的预令后,左手握旗杆套下方约10厘米处,两手协力将旗上提,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见图43);听到动令,开始行进。
(二)扛旗、端旗互换
口令:正步——走。
2.端旗换扛旗
要领: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的同时,收右臂,左手前推,将旗扛于右肩;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旗杆下部,右臂伸直;再出左脚的同时,左手放下,换齐步行进。
(三)迎送军旗时,掌旗员、护旗兵行进、转弯、步法变换和停止的口令由掌旗员下达。
第五十六条 军旗的授予
要领:授旗前,应当将旗套在旗杆上,由一名掌旗员持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成横队立于授旗台左侧适当位置,面向部队。当听到主持人宣布“授旗”时,掌旗员、护旗兵右转弯面向授旗首长端旗正步向前,将旗交给授旗首长;然后掌旗员、护旗兵按照相反方向正步撤至预定位置。被授旗单位首长带领掌旗员、护旗兵正步走到授旗首长面前,此时,掌旗员位于被授旗单位首长后面,护旗兵在掌旗员两侧成横队,被授旗单位首长向授旗首长行举手礼。
第五十七条 迎军旗
迎军旗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迎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扛旗)、护旗兵齐步行进,当由正前或者左前方向部队右翼进至距队列40-50步(或者队列正面中央适当位置)时(示例见图45),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和阅兵台(主席台)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取捷径向部队右翼排头行进,当超过机关队形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军旗进至部队指挥员右侧3步处时,左后转弯立定,成立正姿势。
将军旗持出队列时,部队应当整队组织送军旗。送军旗时,参加人员和队形与迎军旗同。
第五十九条 院校迎送军旗,参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十条 阅兵时机和权限
阅兵,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及旅(团)级以上部队军政主官或者被上述人员授权的其他领导和首长实施。通常由1人检阅。
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通常进行两项,根据需要,也可以只进行一项。
阅兵,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级首长检阅。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本级军事首长任阅兵指挥;当本级军政主要首长检阅时(由1人检阅,另1名位于阅兵台或者队列中央前方适当位置面向部队),由副部队长或者参谋长任阅兵指挥。
旅阅兵程序是:
迎军旗,在阅兵式开始前进行,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实施。
旅阅兵式的队形,通常为营横队的旅横队,或者由旅首长临时规定。列队时,各枪手、炮手分别持枪(95式自动步枪手、冲锋枪手挂枪)、持炮,40火箭筒手肩筒,120反坦克火箭筒手持筒;必要时,可以架枪、架炮。
1.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2.阅兵首长向军旗敬礼
3.阅兵首长检阅部队
4.阅兵首长上阅兵台
(三)分列式
旅分列式,应当设4个标兵。一、二标兵之间和三、四标兵之间的间隔各为15米,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为40米(见图47)。标兵应当携带自动步枪,并在枪上插标兵旗。
分列式程序:
分列式开始前,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标兵,就位”的口令;标兵听到口令,成一路纵队持(托、挂)枪跑步到规定的位置,面向部队成立正姿势。
标兵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听到口令后,各分队按照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掌旗员扛旗),旅、营指挥员分别进到旅机关和营部的队列中央前,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队列中央前,下达“右转弯,齐步——走”的口令,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旅机关由副旅长或者参谋长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旅指挥员、旅机关人员齐步前进,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分别由营长、连长及保障分队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将队列调整好;进到第二标兵处,掌旗员下达“正步——走”的口令,并和护旗兵同时由齐步换正步,扛旗换端旗(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此时,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当向军旗行举手礼;副旅长或者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右——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可以呼喊“一、二”,按照规定换正步(81式自动步枪手换端枪)行进,并在左脚着地的同时向右转头(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并向右转头,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此时,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
当上级首长检阅时,旅长和旅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换跑步到指定的位置。
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到达指定位置后,阅兵指挥下达“标兵,撤回”的口令,标兵按照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
分列式结束后,阅兵指挥调整好队形,请阅兵首长讲话。讲话完毕,阅兵指挥下达“立正”口令,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旅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离场。
送军旗,在阅兵首长讲话后或者分列式结束后进行,具体方法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实施。
(一)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应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必要时设阅兵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由共同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由有关联合指挥机构的最高首长或者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受阅部队阅兵队形根据阅兵的目的、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装备等情况确定。一般分为徒步方队和装备方队。结合重大作战、演训任务组织沙场阅兵时,阅兵队形按照作战编成(作战群)确定,也可以由阅兵指挥确定。
装备方队的阅兵队形:成建制阅兵时,按照编制序列排列;同一军兵种不同建制部队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编制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阅兵指挥确定的序列排列;多个军兵种部队联合参加阅兵时,通常按照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序列排列,也可以按照装备类型统一排列。
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首长车的右前方(两车头相距约5米)停车向首长报告,之后,在首长车的右后侧(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两车间隔2米)陪阅。首长车距受阅队列10-20米,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从队列前通过,返回阅兵台时,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
中央军委主席阅兵问候:“同志们好!”或者“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当齐声洪亮地回答:“主——席——好!”或者“为——人民——服务!”
分列式开始前,应当设好标兵。标兵的间隔可以适当调整;需要时,可以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枪上不插标兵旗)。
装备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指挥员可以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听到“向右——看”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下颌上仰约30度并向右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指挥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此时,阅兵台首长应当行举手礼。听到“向前——看”口令后,队列人员(除驾驶人员、一炮手外)礼毕,将头转正。
(四)师级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不同军种旅(团)级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分别持各军种旅(团)级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乘车受阅时,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或者伞兵突击车插在指挥塔门右侧,汽车插在前车厢板的中央)。
(六)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指挥规定;其他动作,参照旅阅兵的规定实施。
第六十六条 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1.海上阅兵式,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在海上列队,阅兵首长乘坐阅兵舰艇检阅受阅舰艇。
(二)码头阅兵,受阅舰艇按照规定的序列和队形,停泊在码头的指定位置;阅兵首长徒步或者乘车或者乘舰艇检阅受阅舰艇。
(四)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的组织与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军级以上单位可根据授权举行空中阅兵,通常与陆上阅兵结合进行。
(二)受阅航空兵的队形,一般根据阅兵的目的、空域条件和飞机(直升机)种类、数量等情况确定;受阅航空兵的编队,通常按照先固定翼飞机后直升机、先作战飞机后支援保障飞机的顺序确定。
第九章 仪 式
仪式是队列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军队正规化的重要体现。仪式的组织,遵守下列规定:
(二)仪式的场地应当便于部队集中,如受天气、环境等条件限制,可因地制宜;
(四)参加仪式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仪式主题,由举行仪式的单位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有关要求确定;
(六)仪式中讲话、发言应当主题鲜明、言简意赅,通常不超过5分钟。
军队单位在节日、纪念日或者组织重要活动时,可以举行升国旗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
(四)仪式结束。
第七十条 誓师大会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宣布命令;
(五)其他代表致辞;
(七)集体宣誓;
(九)仪式结束。
团以下部(分)队组织誓师大会时,可以根据实际简化程序。
舰艇执行远洋护航、出国访问、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任务时,可以举行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地方领导致辞;
(五)奏唱军歌;
(七)舰艇离码头;
仪式开始前,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在码头面向舰艇设站席主席台和任务官兵亲属、送行官兵、军乐队就位区,送行首长和军地领导以及编队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或者舰长、政治委员在主席台就位。
(一)仪式准备;
(三)向首长报告返航;
(五)仪式正式开始;
(七)地方领导致辞;
(九)奏唱军歌;
仪式开始前,任务舰艇组织舰员分区列队;任务舰艇驶近码头时,军乐队奏《欢迎进行曲》;分区列队舰员和码头欢迎人员听令挥手致意,舰艇带上第一根系缆时停止挥手。
部队圆满完成作战任务或者其他重大军事任务归建时,可以举行凯旋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奏《欢迎进行曲》;
(四)向任务部队代表献花;
(六)奏唱国歌;
(八)部队首长讲话;
(十)仪式结束。
第七十三条 组建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宣读组建命令;
(五)组建单位首长讲话;
(七)奏唱军歌;
仪式会标通常为“×××(部队番号)成立大会”。授予军旗时,根据实际可以组织迎军旗、送军旗,按照本条令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邀请地方政府、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时,如安排互赠纪念品,在授旗结束后进行;如安排致辞,在授旗首长讲话之前进行。
军队建制单位改变隶属关系时,可以举行转隶交接仪式,由移交、接收单位的共同上级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监交方)组织实施,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奏唱军歌;
(四)交接文书签字;
(六)移交单位首长讲话;
(八)上级首长讲话;
(十)仪式结束。
第七十五条 授装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宣读授装命令;
(五)宣读接装誓词;
(七)仪式结束。
授装仪式应当列队举行。授装首长宣布授装命令后,接装首长出列至授装首长前适当位置,向授装首长行举手礼;授装首长将授装证书授予接装首长;接装首长双手接授装证书,向后转,向接装部队列队人员展示证书后入列。接装时,接装部队指定装备战斗编组,列队正步行进至新列装装备前适当位置,成一列横队立正;待接装首长下达“接装”口令时,装备战斗编组分别进入装备各战位,编组人员按照本条令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就位。
舰艇、飞机、导弹等大型装备授装仪式由军兵种规定。
举行晋升(授予)军衔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奏唱国歌;
(四)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
(六)奏唱军歌;
仪式会标为“×××(部队番号)晋升(授予)军衔仪式”。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时,首长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方中间位置站立,晋升(授予)军衔人员依次齐步行进至首长面前,向首长行举手礼,首长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握手,向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晋升(授予)军衔人员双手接过命令状后,成立正姿势(左手持命令状,自然下垂),再次向首长行举手礼,首长再次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握手,并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站在首长左侧,右手掌心向上、四指扶命令状成立正姿势,命令状正面朝前)合影留念。晋升(授予)军衔人员自行齐步行进至会场外更换军衔标志服饰,首长返回主席台。晋升(授予)军衔人员更换(佩带)军衔标志服饰后,集体返回会场,齐步行进至主席台前,分别向位主席台的领导和主席台下与会人员行举手礼,尔后统一向左(右)转,齐步回到原位。仪式结束后,首长与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第七十七条 首次单飞、停飞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颁发首次单飞证书;
(五)首次单飞人员代表讲话;
(七)首长讲话;
(九)仪式结束。
达到飞行最高年龄或者有突出贡献的飞行人员停飞时,通常由旅(团)级单位组织停飞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奏唱军歌;
(四)停飞人员向战机告别;
(六)停飞人员代表讲话;
(八)奏唱军种军歌;
在停机坪组织停飞仪式时,宣读停飞命令后,停飞人员先向战机敬礼告别,再向在飞人员移交飞行头盔,然后接受献花(可安排停飞人员的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同事献花)。
举行授奖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奏唱军歌;
(四)颁发奖励证书、奖章等;
(六)首长讲话;
颁发奖励证书、奖章等时,领奖人员在现场组织者的指挥下,齐步行进至主席台适当位置,转向首长成立正姿势(首长起立),行举手礼;首长还礼后,双手将证书、奖章等颁发给领奖人员;领奖人员双手接过证书、奖章等,成立正姿势行举手礼(左手持证书、奖章等,自然下垂)或者注目礼(双手掌心向上,四指扶证书、奖章等,小臂向前端平,证书、奖章等正面朝前);待首长还礼后,向后转,面向主席台下方参加仪式人员行举手礼或者注目礼,尔后统一向左(右)转,齐步返回指定位置。领奖人员较多时,可以列队分批次上主席台领奖。举行授奖仪式,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
颁授荣誉称号、八一勋章等由中央军委组织的活动,时机、程序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举行军人退役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奏唱国歌;
(四)宣读军人退役命令;
(六)首长讲话;
(八)送军旗;
(十)仪式结束。
第八十条 纪念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奏唱国歌;
(五)开展主题活动;
(七)仪式结束。
鸣枪礼的组织按照本条令第八十四条规定执行。
举行迎接烈士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整理棺椁;
(四)向烈士敬献花环;
(六)首长讲话;
(八)仪式结束。
第八十二条 军人葬礼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向牺牲军人默哀一分钟;
(五)向牺牲军人三鞠躬;
(七)安葬;
参加仪式的军人按照规定着军服,白花等哀悼标志佩戴于左胸适当位置(军官佩戴于级别资历章上方)。仪式开始前,礼兵在规定位置就位。听到“默哀”或者“鞠躬”的口令,参加仪式的军人脱帽低头静默或者行鞠躬礼。
第八十三条 迎外仪仗仪式
(一)仪式开始;
(三)仪仗队入场;
(五)执行队长向主宾报告;
(七)分列式;
(九)红旗队退出检阅场地;
根据任务需要和场地条件,可以不设红旗队,也可以不组织分列式。检阅完毕,当主宾向执行队长施礼时,执行队长还举刀礼。举行迎外仪仗仪式的场所,仪仗队、红旗队的编成,以及举刀礼的动作要领等,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鸣枪礼通常由旅(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鸣枪礼兵数量通常为12-50人,具体人数、队形根据环境和场地等情况确定;枪械、弹药应当使用所在部队配发的自动步枪和空包弹,动用前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第八十五条 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六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八十八条 本条令施行期间,中央军委为推行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举措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条令不一致的,按照中央军委新的规定执行。
附 录
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口令,是队列训练和日常列队时指挥员下达的口头命令。根据下达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2.断续口令。其特点是:预令和动令之间有停顿(微歇)。如:“第×名,出列”等。
4.复合口令。兼有断续口令和连续口令的特点。如:“以×××为准,向中看——齐”“右后转弯,齐步——走”等。
1.发音部位要正确。下达口令用胸音或者腹音。胸音(即胸膈膜音)多用于下达短促口令;腹音(即由小腹向上提气的丹田音)多用于下达带拖音的口令。
3.注意音色,音量不要平均分配。下达口令一般起音要低,由低向高拔音。如:“向右看——齐”,“齐”字发音要高。
(三)呼号的节奏(2/4拍)
︳一 二 ︳三 0 ︳四 0 ︳0 0 ︳
︳一 0 ︳二 0 ︳三 四 ︳0 0 ︳
队列指挥位置示例(略)
标兵旗的规格(略)
符 号(略)
<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