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工作,提前布局兰州新区新校区公寓建设,实现七里河校区与新区新校区无缝衔接,经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聘任公寓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职数及任职基本条件
本次聘任的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从热爱、熟悉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并长期从事公寓管理服务的我校同岗同酬或合同制员工中聘任,享受正科级干部待遇。
1.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聘用办公室主任一人,聘用条件:
除满足兰州工业学院科级干部任职基本要求外,根据岗位需要,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我校工作10年以上、从事公寓管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热爱并熟悉办公室工作,本科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学习能力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熟悉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宿舍管理办公室
聘用主任一名,聘用条件:
除满足兰州工业学院科级干部任职基本要求外,根据岗位需要,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我校工作10年以上、从事公寓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熟悉学生宿舍情况和学生作息规律,热爱、熟悉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本科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软件、门控系统,学习能力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公寓文化建设办公室
聘用主任一名,聘用条件:
除满足兰州工业学院科级干部任职基本要求外,根据岗位需要,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在我校工作10年以上、从事公寓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熟悉学生宿舍情况和学生作息规律,具有一定心理学教育背景,阅读面广,性格开朗,热爱、熟悉公寓党建和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本科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学习能力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女性,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有意愿从事相应管理岗位者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12:00。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表原件1份(从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
(4)考核证明(由所在单位、部门)出具;
(5)开展工作方案或计划;
2.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开展,公寓管理中心聘用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书面资格审查,形成资格审查报告。
3.面试。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书面审查工作方案或计划,以面试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4.征求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征求学校纪委、组织部意见,向主管校领导征求意见。
5.会议研究。建议人选经公寓管理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后,形成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7.聘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聘任,报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中心内设机构改革及聘用工作顺利开展,设立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温小强、高爱民任组长,张磊、王晓玲任副组长,工作机构如下:
日常工作小组:由张磊负责,成员:司马斌、施武祖。负责报名事宜。
资格审查小组:由王晓玲负责,成员:司马斌、曹凯。负责资格审查事宜。
面试工作小组:由温小强、高爱民负责,成员:张磊、王晓玲、司马斌、曹凯。
四、其他事宜
本公告发布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最终解释权归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所有。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