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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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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外持续蔓延,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不断上升,都一再警醒我们,疫情并未远去,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持慎终如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抓实抓细暑期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727日至202093日为暑假时间。结合教育厅暑期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分期、分批、错峰、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942019级学生返校、952018级学生返校、962017级学生返校,97日正式上课。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学生须在726日下午17时前全部离校,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班主任行程安排,离校后须及时返家,不得在外逗留。

二、各学院放假前加强学生暑期疫情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形成家长、学生、学校暑期三方联动机制。暑期学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允许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要向班主任报告。开学前14天,学生应返回居住地,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为秋季学期开学做准备。暑期学生须配合学院做好健康监测和行动轨迹监测,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少聚集,多锻炼。

三、实行学生体温监测与健康信息报送制度。学生每天上午 900 前、晚上 19:00前测量体温,在大学小帮手“体温上报”中录入体温及健康状况;班主任每天上午 930 前、晚上 19:30前,对本班学生体温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学生应主动报告身体状况,包括感冒、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特别是体温≥37.3℃的,应第一时间去医院就诊,并主动上报班主任。

四、各学院严格执行学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学生健康监测和重点疫情排查常态化管理,每天中午13时前在学工群里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对每日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学生严禁谎报、迟报、漏报,违反者将依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返校须遵守以下程序:

(一)健康申报。831日,各班级召开网络班会,通知学校有关返校要求及学生返校注意事项。学生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防疫行程卡”,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查询,获取“绿色行程卡”,查询14天内行程,将查询结果截图发送至班主任,等待学院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返校。

(二)填写“返校申请”。学生在大学小帮手返校登记中如实填写返校申请,上传“绿色行程卡”。返校前14天有出省记录者,同时需上传医院“核酸检测结果”截图。学生返校申请需等待班主任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返校。

(四)班主任审批。91-92日,班主任在“大学小帮手”中,完成学生返校申请审批。班主任要核查学生目前健康状况、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出省学生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绝不允许学生带病返校(特别是有发热、咳嗽或呼吸道症状者)。对未批准返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向学生及家长告知原因,并跟进做好后续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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