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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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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近期,国内接连出现新发本土病例,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不断上升,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学生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定于202119日放寒假,暂定于202134日起学生分批返校。按照“分期、分批、错峰、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342017级学生返校、352018级学生返校、362019级学生返校,372020级学生返校。因36日、37日要进行重修考试,2019级有重修考试的学生可以在34日、35日返校。全体学生38日正式上课。根据教育厅疫情防控要求,学生须在110日中午12时前全部离校,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班主任返家行程安排,离校后须及时返家,不得在外逗留。

二、各二级学院放假前要对学生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在寒假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允许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班主任报告。开学前14天,学生应返回居住地,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为春季学期开学做准备。学生须配合学院做好健康监测和行动轨迹监测,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少聚集,多锻炼。

三、实行学生体温监测与健康信息报送制度。寒假学生凡有感冒、咳嗽、咽痛、乏力等症状,特别是体温≥37.3℃的,应第一时间去医院就诊,并主动给班主任报告身体状况。

四、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学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各班级学生健康监测和疫情排查常态化管理,每天中午13时前在学工群里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对每日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学生严禁谎报、迟报、漏报,违反者将依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返校须遵守以下程序:

(一)健康申报。228日,各班级召开网络班会,通知学校有关返校要求及学生返校注意事项。学生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防疫行程卡”,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查询,获取“绿色行程卡”,查询14天内行程,将查询结果截图发送至班主任,等待学院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返校。

(二)填写“返校申请”。学生在大学小帮手返校登记中如实填写返校申请,上传“绿色行程卡”。返校前14天有去过高风险地区的,必须就地隔离,等待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去过中风险地区的,需上传医院“核酸检测结果”截图。学生返校申请需等待班主任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返校。

(三)班主任审批。31-33日,班主任在“大学小帮手”中,完成学生返校申请审批。班主任要核查学生目前健康状况、疫情防控行程证明、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绝不允许学生带病返校(特别是有发热、咳嗽或呼吸道症状者)。对未批准返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向学生及家长告知原因,并跟进做好后续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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