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2021 年高考将于 6 月 7 日至 9 日举行。高考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的公正公平,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实现“平安
高考”目标,根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 2021年普通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 2021〕 10 号)文件精神和我校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全体师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严防在校师生参与高考作弊、替考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师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部门、各学院要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有关作弊入刑的相关条款, 要让每个师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
二、 细化措施,加强管理
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教师工作部、学工部、招就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小组,摸清并密切关注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的动态及去向,严格请假制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查清原因,做好登记备案。 各学院要协助做好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可疑人员、小广告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
三、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师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部门、各学院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位师生,并切实落实好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的管理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