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2023年第6号)
各学院:
近日,我省发生一起高等学校学生私自在外租住民房发生意外的事件,引起上级部门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全力维护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有关工作提示,请各学院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相关制度落地、落实:
一、加强学生校外租房住宿情况摸排,规劝校外住宿学生回学校宿舍居住。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要逐班逐人进行摸排,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耐心规劝搬回校内住宿。对确有实际需求,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明晰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登记租房原因、房屋详细地址等信息,并要求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
二、认真落实教师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值班教师应按时入住指定公寓,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同时,通过夜间值班,加强宿舍巡查,进一步摸排校外住宿学生,早发现,早规劝,早解决。
三、持续开展防电诈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可结合“5.17”世界电信日,以开展主题班会、警示教育等方式,以案释法,向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学生风险防范识别能力和识诈防诈“免疫力”。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