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临近学期末,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以考风促学风,培养学生诚信品格,确保学校整体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
(一)考风考纪是培养学生优良品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将考风考纪工作作为从严治学的重要内容,将考风考纪建设作为期末考试期间重要事项进行部署,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找出考试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紧落实整改,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端正考试态度。各学院要进行行之有效的诚信考试宣传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让每一名学生都知晓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学院要以召开主题班会、布置诚信考试签名墙、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班级群等多种宣传载体,营造“诚信考试,作弊可耻”的舆论氛围;各学院要整理公布历年考试作弊典型警示案例,加强教育效果。
(三)发挥榜样作用,引领考试风尚。加大历次国家奖学金、李政道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获得者、甘肃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和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等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期末阶段要带头勤奋学习,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抵制、劝阻有作弊思想的行为,带动全体同学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学风考风。
(四)积极开展学业帮扶指导。要落实《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学业帮扶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学院通过成立学业帮扶小组、组织学生答疑等形式督促、帮助其复习迎考。关注涉嫌违纪的苗头,尤其要关注涉嫌使用微信、QQ等手段作弊的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通过与重点关注学生谈话、走访学生宿舍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考试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期末考试。
二、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各学院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加强部署,靠实责任,科学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开展安全教育,守牢安全防线。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普及各类常见灾害、灾难、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避险知识和防范技能,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实习安全教育、旅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切实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助力学生情绪管理。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特殊学生心理疏导和教育工作;期末考试期间,积极主动帮助学生,及时缓解学生紧张情绪,确保学生顺利完成考试。
(四)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精准掌握学生动态。各学院要深入学生社区,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私改电源线路、不合理使用插线板、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瓶)等,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教育引导学生保持健康规律的作息,合理安排生活,注意健康防护,有不适症状及时报告并就医;拒绝酗酒、熬夜等不良习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学生中的矛盾纠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事件发生;地毯式排查宿舍内饲养宠物的情况,发现有此类情况的,要坚决制止并限期妥善处置宠物。
(五)加强学生寝室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各学院要经常检查学生寝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评比、文明宿舍竞赛等活动,积极参与“最美寝室”创建活动;要探索学生社区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发挥学生党员的作用,在学生社区设立学生助理,反映学生心声、整治寝室卫生、强化寝室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与学生社区共同做好学生社区的各项工作。
(六)加强家校互动,提升育人效果。通过微信互动及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相互通报学生状态,实时掌握学生动态,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七)做好值班值守,有效预防突发事件。落实值班工作要求,值班老师要按时到岗,保持 24小时通讯畅通,遇事及时上报、紧急处置;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积极作用,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学院学生实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
三、关爱困境群体,用心传递温暖
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困难、困惑,做好学生心理引导,帮助相关学生渡过困境。要特别关注新生、毕业班学生和存在学业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动态排查风险隐患,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四、做好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多病共防,强化日常健康教育,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学生深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保持良好生活习惯,适度参与锻炼,增进身心健康。辅导员班主任要指导患有流行性疾病学生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节选)
2:兰州工业学院学生考试作弊典型警示案例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节选)
第三十二条 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给予以下处分: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未按考场规则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3.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4.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的;
5.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进出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仍继续答题的;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7.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的;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记过处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强拿他人试卷、草稿纸或在自己桌面位置上有他人答卷、草稿纸的;
3.将试题或试卷带出考场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在同一考场有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形式作弊的。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考试中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双方;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涂改他人试卷姓名据为己有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累计二次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通过非法手段取得试卷或试题的、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严禁考核违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良好,由学校批准可在毕业前给予补考机会。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学生考试作弊典型警示案例
学校考试及补考中,有学生涉嫌作弊,部分学生给予记过处分,部分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宋xx、马xx在参加《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考试时携夹带作弊,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生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2.曹xx、娄xx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考试时携夹带作弊,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生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3.杨xx、杨xx在参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时携夹带作弊,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生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4.温xx、成xx在参加《高等数学》考试时携夹带作弊,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生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5.陈xx、陈xx、薛xx在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试时携夹带作弊,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生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6.韩xx、邵xx在参加《程序设计(C)》考试时携含有考试资料的电子设备作弊,马xx在参加《程序设计(C)》考试时携含有考试资料的U盘作弊,吕xx在参加《程序设计(C)》考试时携电子设备作弊,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生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7.马xx在参加《大学英语I》补考时携手机作弊,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