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主任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主持公寓中心工作,制定和落实公寓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经费使用上的控制与管理。
3.负责公寓中心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部门工作人员(含外聘人员)岗位,对公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考评。
4.指导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管理员、楼长等工作人员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
5.协同学生处、各学院做好学生在宿舍的行为管理,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6.按照分工,指导公寓内学生的党团活动和文化建设,突出积极健康和谐的氛围,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
7.督促副主任做好公寓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会同保卫处排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公寓财产及设施的监管工作。
8.做好公寓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协调工作。
9.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