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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30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重引导,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开展的“严肃校风校纪、整顿学纪学风”主题教育活动,在节假日来临之前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是对离兰外出学生要重点教育,引导学生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事故发生。

二、重点防范,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宿舍是学生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的重点。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院学生所在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妥善安排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放假时间以学校正式行文安排为准,放假前辅导员要深入课堂、深入寝室,严格考勤、严格晚归检查,除因身体原因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学校提倡学生在校内以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内外文体活动,以文明、健康的形式度过假期,避免出现上网过度疲劳等现象;严格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凡校内学生活动学院辅导员必须参加,凡有组织的校外获得,学院必须有领导带队;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乐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四、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

掌握清明节期间学生的去向,凡此间离开学校,学院要对离校学生的去向、乘坐交通工具、联系方式逐一进行登记,并予以留存备案;学生放假时间及调课具体安排,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学院要求学生应按时返校上课,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返校人数上报工作。节假日结束后,4月7日20:00前各学院要清查学生返校情况;4月8日8:30前各学院上报学生返校情况。

五、坚持值班,严格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零报告制度。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各学院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如实上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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