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寓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公寓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大检查工作内容
(一)学生住宿安全
门卫是否有专职人员值守,有无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宿舍是否有专(兼)职的老师值班管理;有无使用蜡烛照明看书现象;有无宿舍内吸烟、喝酒现象;有无私自使用电炉、电褥子等违章电器现象,有无私自连接照明设备现象。
(二)楼梯、楼道安全
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及时维护并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坚固;
(三)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
收缴学生私藏的管制刀具情况;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
理制度情况;有毒化学药品是否实行专人管理;存放地点是否安全;是否定期实行检查;是否有使用登记情况。
(四)用电安全
宿舍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
准;灯具开关、插座是否工作正常,有无裸露、打火现象;线路有无老化现象;灯具悬挂是否牢固,有无随时脱落可能;线路有无超载现象;线路是否混乱,有无私拉乱扯现象;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二、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2017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9日至9月25日)
公寓中心制定公寓楼内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调动各楼工作人员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1月30日)
对照检查内容,周密计划,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实消除影响公寓安全发展的各类隐患、问题,全面提高安全建设水平。
(三)配合学校做好督导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成立安全大检查小组
组 长:杨国强
副组长:张 磊
成 员:谢文环、曹 凯、杨再雄、施武祖
公寓中心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