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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届毕业生离宿事项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2016届毕业生离校离宿在即。为便于毕业生办理离宿手续,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离校,现将有关离宿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宿时间:

专科生:2016年6月23日下午4点以前全部离宿。

本科生:2016年6月25日下午4点以前全部离宿。

二、离宿手续的办理:

(1)6月20日之前公寓中心组织人员会对毕业班宿舍统一检查验收,对有公物缺失或损坏的宿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6月22—23日集中办理专科生离校手续;6月24—25日集中办理本科生离校手续。对预检无公物损坏者,学生持离校手续单到各公寓楼管理办公室交回宿舍钥匙,方可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盖章)(为方便于快速办理,请尽量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办理)。

(3)为便于公寓管理人员及时检查和同学们有序办理离宿手续,1号公寓办公点设在1#121, 2号、3号公寓办公点设在2#117, 5、6号公寓办公点设在5、6号楼一楼大厅。

(4)专升本的学生于6月23日下午4:00在相关公寓楼办理住宿手续。

三、毕业生离校值班安排:

总值班:杨国强     

北校区总负责:陈  芳

工作人员:孔秀英  杨 军  谢文环  漆军鹏

南校区总负责:张  磊

工作人员:曹  凯  杨再雄  窦小梅  马  霞

四、其它事项:

(1)毕业生离校时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2)6月25日下午4:00之后,公寓中心将安排人员对所有毕业生宿舍进行清扫,届时若有毕业生把个人物品仍放于原宿舍者,将按照废品处理。

(3)每间宿舍最后离宿者,待公寓中心验收宿舍后,方可离校。

(4)离校期间,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寓楼内的公共设施,做到文明、愉快离校。

 

附表1:公寓中心值班安排表;

附表2:公寓中心楼管会干部值班安排表。下载

 

 

                    公寓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6日